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明确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增加离岛旅客邮寄送达、岛内居民返岛提取两种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返岛提取免税品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
增加新的提货方式后,能够有效解决离岛旅客提货排队时间长、随身携带不便等问题,大幅提高旅客购物便利度,进一步增强政策吸引力,释放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红利。
链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