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China Business Accounting Institute
  • 凝心聚力,务实笃行︱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23年第九届理事会四次理事会议顺利召开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河南工程学院成功举办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分会成立大会在淮北师范大学隆重召开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智能会计与数字企业”学术年会在济南隆重举行
  • 2023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论坛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功举办

   学会动态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答记者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12-06 15:40:48 | 3712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各级经办机构首次执行《规定》时,应当如何做好新旧衔接?

答:《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经办机构在首次执行《规定》时,新旧制度衔接可能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目前存在部分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未进行全流程核算;二是对于虽已进行全流程核算的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在发放待遇时对“委托投资”的“本金”和“收益”明细科目冲减顺序和方法与《规定》不一致;三是存在部分市县级经办机构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做法,在向上级基金归集资金时确认“暂付款”等往来科目。上述差异均需要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调整。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规定》的附则中增加了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规定。同时,我们将会同人社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经办机构财务、业务人员对《规定》的理解与掌握,指导相关信息系统调整,确保新旧衔接有序进行。


链接:《财政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19号)


   政策法规

   人才培训

【编辑: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