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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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专家谈创新财税制度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12-06 15:46:33 | 149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报记者 单晓宇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举办《新时代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展望》新书发布会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提出应确定与中国式现代化总体建设目标相符合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进一步推动财税制度创新。

财税体制改革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专家认为,在我国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中,财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行了一系列旨在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支撑;作为主力军充分发挥了经济社会治理效应;作为领航舰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介绍,《新时代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展望》一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亮点:就财税纪律和运行规范而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财税法制化建设,包括修订预算法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升了财税规范性和透明度;就财税政策目标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而言,聚焦于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好财政作用;就财税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比例而言,持续推进实质性减税降费,显著降低了宏观税负,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说,“基础和支柱说”是影响深远的理论变革。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制度的现代化。财政制度现代化的进步,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灿明认为,总结既往财税改革经验,从实践来看,要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以及财税体制改革如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打下研究基础;从理论来看,要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下的面向新发展阶段的“中国财政学”打下创新基础。

山东大学教授樊丽明说,分析梳理新时代十年来我国财税制度的历史性变化,对面向未来怎么走好下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当中关于财税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新任务,以及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当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应进一步深化对“基础和支柱说”财政定位的理论研究,分析其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庆旺提出,应以新时代的财政定位即“基础和重要支柱”为“出发点”,置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三新”框架内,推动财税制度创新。

现代财税体制建设要为高质量发展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专家认为,应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刘尚希提出,从历史上看,当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发生变化时,财政制度出现不适配便会出现风险和危机。因此,需要根据风险的预判对财税制度进行变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说,在当前新的历史阶段背景下,亟须确定与中国式现代化总体建设目标相符合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钟晓敏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因此,对缩小收入和财富方面差距的政策导向,应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尽量保护个人合法收入和激发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完善缩小收入差距的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就业等政策,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导向,尤其是以财政资金为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应本着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马海涛认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在新发展阶段,对经济发展、“双碳”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富裕、数字经济与创新等问题实现更高水平的统筹。财税工作唯有“心怀国之大者”,才能守正创新。

针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建设,《新时代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展望》提出,应基于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财税体系。从创新发展来看,增强促进研发创新政策的针对性、系统性;面向数字经济时代,运用数字征管技术。从协调发展来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效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财政支出策略,激发内生动力;与当地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其他政策协调。在绿色发展方面,利用政府投资等政策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绿色税制体系引导市场主体采用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利用转移支付等手段平衡绿色低碳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开放发展方面,积极融入全球税制改革浪潮,将国际因素充分纳入我国税收制度的制定;更加注重自身财政税收体系的安全性,贯通风险思维,完善应急机制。在共享发展方面,完善目前的税收体系,提高直接税占比,完善间接税制度,使直接税和间接税“同向同行”;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税逃税现象,防止由于偷税逃税造成的财富分配不公问题;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需要更有针对性地完善目前政策和制度,提升政策效率;在社会保障方面,需要加强现有的社会保障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防止返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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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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